鬼神信仰
有人相信,人死后鬼魂却依然飘荡存在,因此对亡灵要祭祀。人刚刚死亡,即要举行丧葬仪式,埋葬躯体,送鬼入阴。 然后,便有各种各样的祭祀活动,有墓祭(又称墓祀、上墓、上冢、上坟、上饭、上食、祭扫、扫墓、拜墓等),还有庙祭。古代有袷、禊、裸等十多种不同的祭祀仪式。有随时祭与定期祭,定期祭如逢“七”奠祭和周年祭、忌日祭等。还有一系列祭祖节,如清明节、中元节、十月一等都是有名的鬼节。 每到这些节日,家人或亲朋好友,便携香纸、奠品到亡者坟头祭拜。即使远离家乡(祖坟)的人,也要制作纸钱,到十字路口烧化,以示敬祀。“文化大革命”期间破“四旧”, 祭祀被视为“四旧”而加以破除,民间祭祀活动虽然未曾绝迹,但其规模和形式却少得多。20世纪80年代后,一些地方迷信抬头,祭鬼的活动日渐活跃,城镇乡村有许多卖“阴间纸币”的,有的为黑白印刷,有的是彩印票子,上边有阎王或玉皇大帝的头像有“冥都银行”字样,面额都很大(几亿、几十亿),并封玉皇为“行长”,阎王为“副行长”,票面上皆有他们的篆印。新中国成立前许多城乡家族都设有祠堂,摆设祖宗灵位,在岁时节日举行祭祀活动。新中国成立后,民间祠堂多被拆除,此类祭祀活动鲜见。 驱鬼习俗由来已久,源于恶鬼作祟的观念。甲骨文辞中即有许多鬼祟降祸的记载,民间驱鬼的方式有傩除、符篆、门神等,还有用刀剑、朱砂、红布、笤帚、捅火棍等驱鬼的。唐代后开始以钟馗画像驱鬼。 民间有“贴画鸡”的习俗,据六朝梁肖绮伪撰《拾遗记》云:“尧在位十七年,有祗支之国,献重明之鸟,一名双晴,言双眼庇目,状如鸡,鸣似凤,时解落毛羽,肉翮而飞。能搏逐猛兽虎狼,使妖灾群恶不能害。贻以群膏,或一岁数来,或小数岁不至。国人莫不洒扫门户,以期重明之集。其未之时,国人或刻木,或铸金,为此鸟之状,置于门户之间,则魑魅丑类,自然伏退。今人每岁之旦,或刻木铸金,或图画为鸡于片上,此其遗像也。”这只重明鸟,实即鸡,贴上它的形象,俗以为有驱鬼的功能。 叫魂,也叫招魂。过去,小孩受到惊吓后行为失常,认为是丢了魂。轻者,夜深人静时在家中叫魂,重者,须到“丢了魂”的地方去叫。叫魂时,父母引上孩子到受惊的地方,边叫孩子的名字,边往回走,回到家中让孩子安睡即认为叫回了魂。孩子如果不能去,就拉把扫帚系块红布,裹上孩子的衣服作为替身,到“丢了魂”的地方去叫。婴儿受到惊吓生病,就在家里摆上神案,上边放一碗凉水,反扣一把酒壶,壶上烧一张黄表纸,当碗里冒气泡并发出“圪嘟”响声,就认为是娃娃的魂回来了,民间称为“出惊”。 山西许多地方当人临终时,家人就准备好“叫魂”;人死后,家人爬上屋顶叫喊死者名字,希望把魂叫回让死者复活;或拿上死者生前穿的衣服去街巷旷野处叫喊。 山西民间流传人死是“阳寿”已尽,而阎王爷则是掌管人生死的阴间最高统治者。传说中,负责管鬼的神不少,除了阎王之外还有城隍、东岳大帝、地藏菩萨、五道将军等,有时真武大帝也要插手。 阎王是具体管鬼的官,也称阎罗王,俗称阎王爷。他本来是佛教中的地狱之神。传入中土之后,民间认为其掌管阴府的各项事务。在唐代,冥府的信仰开始出现,阴府被分成了十个部分,各有官吏掌管,称十殿阎罗。 除了十殿阎罗王外,还有以历史人物为阎王爷的。被民间充作阎王爷的一般是历史上公正、刚直的官吏,如包拯等。此外还有生人“假死”到冥间暂时主事、办事的传说。如寿阳县宗艾镇尖山村即有关于一个姓王的老头,常到阴间帮助地府处理事务、事毕而返的传说。 地狱的观念在佛教传入中国后趋向完善,并出现了十八层地狱之说。佛教有一部《十八泥梨经》,“泥梨”为梵语之地狱,故中国民间称此经为《十八层地狱》,所谓十八层地狱,依次为:l.泥梨地狱,2.刀山地狱,3.沸河地狱,4.沸屎地狱, 5.黑身地狱,6.火车地狱, 7.镬汤地狱,8.铁床地狱,9.山盖山地狱,10.寒冰地狱,11.剥皮地狱,12.畜生地狱,13.刀兵地狱,14.铁磨地狱,15.冰地狱,16.铁笧地狱,l7.蛆虫地狱, 18.烊(烧)铜地狱。此说早在南朝时已十分流行。如《梁书?诸类传?抉南国》云:“其后西河离石县(今山西离石市)有胡人刘荷何疾暴亡……经十日更苏。说云:‘在两吏见录,向西北行,不测远近,至十八地狱,随报重轻,受诸楚毒’。”唐代更依据这种地狱观念,在山西蒲县柏山东岳庙建“十八层地狱”。地狱建在平地以下,由十五孔窑洞组成,内塑五岳大帝、十殿阎君和曹判管等,塑像高度与人相等,分别塑有各种鬼吏和刀山、油锅、碾磨、锯解等共计一百十余躯。东岳庙所供东岳大帝,道教所奉泰山神,亦称“东岳天齐大帝”。《后汉书?乌桓传》称:“乌桓人死,则神灵归山,中国人民,则魂归于岱山(即泰山)”,民间相传泰山神亦掌管人间生死。 民间还认为阎王下属鬼神有判官、牛头马面、盂婆、黑白无常及夜叉、罗刹等众多鬼卒,司刑罚之事。判官有三会六判,四大判官。这四位判官即掌刑判官、掌善簿判官、掌恶簿判官、掌生死簿判官。其中掌生死簿判官为首席判官,具体掌管人的生死。人到阳寿终极时,判官遣小鬼拿勾魂牌,把人灵魂勾来,人即寿终。传说这位判官姓崔名珏,安字靖,民间尊称其为崔府君,山西昔阳县人氏,唐贞观进士,做过河北省磁阳县令。崔府君的父母老来无子,便同妻子上衡山求子,后生下崔珏。崔珏长大考取进士,做了县官,据说他昼理阳、夜理阴,对现实人间的罪恶以及阴间鬼魅的妄为都能准确判断,量刑恰当。因此,他治理的县里秩序井然,百姓安居乐业。有一次,他下令从五月十五日起的一定期间内禁止捕猎,但有人不遵禁令,捕杀了一只兔子。崔珏问他愿意阳间受罚,还是阴间受责,对方回答愿在阴间受责,崔珏当场放了他。当夜,鬼魅把这人拉进棺材带至冥府,此人抬头一看,上面坐的正是崔珏。崔珏量刑定罪,以后这个人每夜都要受阴间之刑。崔府君死后,在北宋时被宋真宗追封为护国西齐王,仁宗则追封为护国显应公。陵川县礼义镇建有崔府君庙,常有香火供品祭祀。 山西民间乡村普遍供奉五道将军,祠庙只一小间,多建在村头十字路口,一村常有好几座五道庙。塑像为一神两侍,面目狰狞,两侧墙上绘制鬼卒押解鬼魂璧画。村中逢年时节日送个香火,村里人死送行、发丧都要在庙前敬祭,求得五道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