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火概说
山西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民俗文化的续递传承相对稳固,民间社火保存比较完好,至今仍有旺盛的生命力。1982年以后,有关部门对山西省民间社火进行普查,挖掘、整理了250多种民间社火,其艺术形式异彩纷呈,表演内容丰富且各具特色。按照社火的艺术表现形式,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8类。 1.秧歌类秧歌以广场表演为主,分布于山西各地,形式最多样,内容最广泛,在社火队伍中最活跃、最受欢迎。说到秧歌,许多人会想到祁太秧歌,祁太秧歌从地头秧歌发展到舞台,已演变成比较完备的地方小戏,现在的艺术分类一般不把它列在社火中了。当然,在晋中祁县、太谷等地的社火活动中,祁太秧歌也会以简便、灵巧的形式出现于万头攒动的露天舞台。 2.锣鼓类以锣、鼓、镲、钹等为主要舞具和乐器,以明快强烈的音乐节奏和跳跃起伏的舞蹈动作进行表演的古老艺术形式,它遍及山西城乡。 3.花灯旺火类很久以来,山西各地都有过“灯节”的传统习俗,上元(正月十五)、中元(七月十五)、下元(十月十五)这三个十五之夜,历史上都是放灯火的节日。流传至今,只有上元节即元宵节时挂花灯、燃旺火,百姓观灯、玩灯,闹社火的活动越闹越热,火势越烧越旺。 4.车船轿舞类在民间社火中,以风趣幽默的表演而著称的小推车、跑旱船、抬花轿一类民间舞蹈,形式简便,不受场地约束,也没有更多的规范和高难技巧。这类舞蹈依照车、船、轿等交通工具或椅子、箱子、杠子等生活用具的外形,精心加工美化,制成舞具。表演者临场自由发挥,随意性极强。 5.模拟禽兽舞类人们披着兽皮或戴上假面具,扮作牛、虎、狮、驴、马、熊、猴等形象,模仿其神态动作而表演的民间舞蹈。 6.武术杂技类山西民间社火很重视武术类节目的表演,主要形式有火流星、九节鞭、神(绳)鞭、剑舞、刀舞、二鬼摔跤、背棍、滚叉、棒槌舞、鞭杆舞、圪栏棒、俊幡等约26种。这一类型的舞蹈大多没有严格规范的舞步,比较注重手中器械以及个人技艺的发挥,在社火队伍中起着烘托气氛的作用。 7.模拟神鬼舞类以神仙、精灵、鬼怪、妖魔的面目出现,表达人们某种意愿和祈盼的民间歌舞,有些形式直接从古代傩舞演变而来。这类舞蹈大多古老而原始,古朴而凝重,动作简单而夸张。舞者面戴神鬼面具或手执铃刀连说带唱且舞,有劝慰人们行善积德的,也有神秘色彩较浓、富于刺激性的。 8.其他类除以上7种社火类型之外,还有40多种民间社火形式,内容庞杂,流传地域不广,绝大多数形式仅留存于个别村庄,但都比较有个性。如柳木人、钻钱眼、耍钱会、夸富斗宝、拉活、月明和尚戏柳翠、黄烟炮、哑老背妻、拉碌碡、喜洋游跹、纺织舞、地游游、筛油篓、筛大旗等。 1.源于农耕生产秧歌起源于插秧和耕田的农业劳动生活,是农耕文化的典型代表之一,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人们在农田里劳作,协调配合,击节传情,兴之所至,舞之蹈之,遂成秧歌。秧歌经过漫长的演变历史,因地域经济与文化的差别而显示各不相同的面貌,也因历代传承者的技艺和审美观的不同而异彩纷呈。盂县大吉村的灯官花灯,不仅彩灯造型为各种农具和农作物,表演时灯官还要引领众人口诵农家谣谚。以五谷杂粮、蔬菜瓜果为造型的彩灯,遍布全省各地的元宵灯会。 2.源于信仰风俗民间风俗有许多事象源于原始信仰,虽然历经演变,多数仍含有信仰因素。民间社火也是这样。社火中对天地、日月、星宿、风雨乃至山石水泉的原始崇拜俯拾皆是。很长时期中,山西许多乡村年年要立社、祭“三官”(天、地、水或火),逢年过节首先要上庙祭神,唱戏酬神,社火成为酬神、娱神的主要形式。 “沈老爷坐轿”是太谷县独有的一种民间舞蹈,过去每逢大旱,人们就要到介休绵山祈雨接水,返回后各村组织社火进行庆典,民间百姓把神灵信仰进行拟人的创造,使之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百姓。著名的徐沟铁棍,早年也是用于民间祭祀活动。明嘉靖三十九年(1560)徐沟境内大旱,百姓求神祈雨后,不日便喜降大雨。人们为答谢雨神,便设计了“凤凰拉车龙打伞”和“灵芝化三仙”为造型的神轿,由数人抬着游街助兴。 3.源于传说和历史故事“五千年文明看山西”,中华民族的历史在山西这块古老的土地上表现得既厚实凝重,又风采无限。尧、舜、禹三位传说中的人物是中华民族纯朴、善良、智慧、勇敢的化身,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头。在山西民间社火中,处处映现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光芒。 据说,尧王建都平阳(今山西临汾)后,一次行至万安村旁的历山,见一农夫用一头黄牛和一头黑牛在耕地,木犁的扶手挂着一面铜锣,随时敲击。尧王觉得奇怪,便询问缘故,农夫答:“打黄牛黑牛不走,打黑牛则黄牛不走,一直鞭打牲灵,于心不忍,故用锣声惊吓,使黄黑二牛都以为是鞭打自己,促使二牛加快步伐。”尧王听罢,深感耕者心地善良,聪慧贤良,如果做官封王,必定会爱护百姓。后来就把王位禅让此人,这人就是历史上的舜王。尧后来还将二女娥皇、女英许配给舜做妻子。从此,帝尧二女便以万安村作婆家,每年回娘家时,万安村百姓便敲锣打鼓送去,羊獬村百姓又敲锣打鼓送回,以示威风,从那时起便有了威风锣鼓。 4.源于日常生活民众生活是艺术创造的源泉,民间社火中有大量的内容和形式来自百姓的日常生活,来自民间世代承续的创造。 祁县、太谷、介休一带曾流行一种瓦瓮灯,起源于当地群众对日常生活用具的创意性发挥。人们将瓦瓮上下倒置,瓮壁凿孔成眼、鼻、口、耳,形成人头状。表演者头顶油灯碗,将小瓦瓮扣于头上,灯光从所凿五官孔中放射出来,观之奇特,加上舞蹈动作,十分引人注目。河津市的转灯,传说始于商代,当初只是燃火堆、举火把转街游巷,后来百姓改为打着小灯笼漫行。清道光年间,民间艺人利用风车原理制成圆形转灯,用向日葵杆做灯架,把灯固定其上,再饰以纸花、绣球、风哨、龙凤灯等,舞时碎步小跑,利用风力使彩灯欢转。 左权小花戏原以祭“三官”为主,民国年间百姓在节目内容上增加了简单的故事情节,加入了一些复杂的舞蹈动作,并根据生活情节增加了生、旦、丑的角色,使之演变为集秧歌、舞、戏于一体的社火形式。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战争的需要,编创了许多新节目,对小花戏这一形式进行了改造和提高。 此外,各具特色的车船轿舞和铁棍、背棍等等,都是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受到启发而创造发展,经历代改进而演变成今天人们所见到的社火表演形式了。